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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2019/11/06 1.7w 阅读 419 点赞

一、出台背景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阿克苏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阿地党办发[2017]116号)、《阿克苏地区行署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阿行署办[2019]34号)等有关规定,出台了《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暂行)》,旨在规范和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二、重点解读

《办法》共有人员选聘、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服务管理、意见反馈、考核评价、更新退出、附则等二十二条,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邀请选聘、服务管理、意见反馈、调研培训、考核评价、更新退出等工作作了详细规定,主要进行了服务管理、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等三大制度创新。

《办法》规定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选拔、日常业务管理和对接工作由阿克苏市司法局承担,做好统筹指导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行职责的监督作用。

《办法》明确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主动担当职责,倡导“要善于说不、更善于说行”的顾问理念,市政府法律顾问接到指派任务后,应当认真研究相关法律和有关政策,以书面形式提供法律意见,从合法性、合理性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重点是要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对提供的法律意见负责。

《办法》创新建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采纳反馈制度,政府对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整理、归类,对于合理的应当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办法》对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根据工作服务质量、参与事务总量、集中绩效考核和遵守工作纪律等要素进行总体评价和量化打分。工作服务质量考核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以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评价表为依托,分为服务事项难度评定、意见质量高低评定和特别贡献加分;参与事务总量考核在平衡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量的基础上,根据日常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数量进行打分;集中绩效考核是由司法局联合组成考评小组,集中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述职,予以现场打分;遵守工作纪律考核主要是考核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会议、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等,实现了数量考核与质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业务考核与活动考核相结合的效果,必将有力调动和促进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积极性和顾问作用发挥。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