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提高公租房资产使用效率,缓解财政运营压力,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提升保障性住房服务质效,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阿克苏市拟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名下位于城区内的6269套公租房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授予社会资本方运营。为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及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核心事项说明
经营权授予方式:本次公租房经营权授予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择优确定社会资本方,全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权利边界明确:社会资本方仅取得上述公租房的“经营权”,不涉及公租房所有权转移,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保障用途始终保持不变。
运营服务范围:社会资本方运营内容主要包括公租房租金收缴、日常维修养护、保障对象权益维护等,运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公租房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保障对象权益不变:公租房保障对象范围、申请审核标准、租金定价机制、承租流程、退出机制等均按现行政策执行,社会资本方不得擅自调整,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承租权益不受影响。
二、征求意见范围
公众及相关单位可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该经营权授予事项是否存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形;
对公开招标采购流程规范性、透明度的意见建议;
对社会资本方运营服务标准、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
其他与该事项相关的合理意见建议(需符合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属性及相关政策要求)。
三、征求意见方式及期限
意见提交渠道:
可通过邮箱提交:发送至14997930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公租房经营权意见+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留言;
书面提交:邮寄至阿克苏市综合办公区1号楼5楼1504室,收件人:阿克苏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972656502,信封请注明“公租房经营权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仅用于优化该经营权授予相关方案,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认真研究,合理可行的将纳入方案完善内容;
为便于意见处理和反馈,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出人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相关人员信息隐私;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感谢您对我市公租房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