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内容
对阿克苏市残膜,定向遴选具备残膜加工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合规企业开展集中处置。
二、遴选确认实施主体
1.阿克苏市泉聚塑料颗粒厂
2.阿克苏市民盛鼎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新疆李氏佳禹节水有限公司
三、项目实施时限
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四、评审单位
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局、阿克苏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阿克苏市分局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参与遴选的实施主体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拨打以下联系方式:项目联系电话0997-2166808;监督联系电话:0997-2155008
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