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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发布春季大风天气消防安全提示

2026/02/26 6.3k 阅读 358 点赞

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胡潇潇 通讯员 王坤) 近日,地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地区及各县(市)安防委成员单位发布大风天气消防安全提示,扎实做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即日起至5月31日,根据天气预报,凡风力达到4级以上,应当执行以下规定:严禁室外动用明火,焚烧垃圾、麦秸、动物粪便、树枝和其他可燃易燃物;严禁在祭祀活动中,使用明火焚烧纸钱和香烛;严禁放火烧荒和在野外使用明火取暖;严禁随意倾倒炉灶灰烬和丢弃烟头;严禁儿童玩火;严禁违章用电和私自拉接电线;严禁电气线路从柴草堆垛上方穿越;严禁在柴草堆垛附近和粮食堆场使用明火;严禁在加油站、木材堆垛附近使用明火作业;严禁无防火安全罩的农机车辆进入粮食、棉花储存场所。

各成员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4级及以上风力时严格执行“禁火令”,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主要领导干部要组织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除隐患并启动大风火灾防控应急预案;要强化消防宣传,通过广播、标语等形式普及防火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公约;要抓实防控措施,利用村广播预告防控信息,组织专人巡逻值守,严密看护露天可燃堆垛,对用电量大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架空线路实行昼夜值班,乡(镇)专职消防车辆与灭火器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要高效处置火情,属地与派出所负责人要迅速到场指挥,专兼职消防及联防队伍协同扑救,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对违反“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发现违规用火、火灾隐患或火情,应立即拨打110、119、12345电话报告情况。

转载链接:https://www.aks.gov.cn/aksxw/aksxw/20260226/i13746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