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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解放南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五运司职工家属区)区域内房屋征收工作的决定

2024/11/16 1.4w 阅读 30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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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KA000/2022-00020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 2022-07-07 22:03
文 号 : 阿市政发〔2022〕20号 成文时间 : 2022-06-30
关于实施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解放南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五运司职工家属区)区域内房屋征收工作的决定
阿市政发〔2022〕20号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解放南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五运司职工家属区)区域内单位、个体经营户、住户:

依据《阿克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年规划》、《阿克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5)》,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改善棚户区居民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经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解放南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五运司职工家属区)区域内的建筑及住户进行核实认定和征求意见,决定实施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解放南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五运司职工家属区)区域内房屋征收工作,望征迁区域内各单位、个体经营户、住户予以支持和监督。

一、征收目的: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生活质量。

二、征收范围:北至民主路,南至用地规划红线,西至解放南路,东至用地规划红线(详见规划红线图),凡在此区域内的土地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方: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部门: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以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详见《阿克苏市解放南路与民主路交叉口(五运司职工家属区)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七、征收时间: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起2022年10月1日结束。

签约期限: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起至2022年9月20日,被征收人对个人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决定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不得入户口,不得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九、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阿克苏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单位: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0997-2144118        

(本文有删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