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1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7-2686072 邮编84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雄英201井集输工程 |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雄英201采油井场1座;②新建雄英201井至雄探1井采油管道1条(3887.14m);③配套自控仪表、电气、通信、结构、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45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3.18%。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采油井场无组织废气,油气采取密闭集输工艺,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2、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并输至雄探1井,气液分离后随原油一起由罐车拉运至哈六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酸碱中和后通过罐车拉运至英潜联合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3、噪声:井场采油树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井场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均属于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生态:通过采取相应的动植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2 | 阿瓦提县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境内 | 阿瓦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锅炉房,安装2台130蒸吨(91MW)燃煤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向热源厂厂区内单体建筑供热的换热站。主厂房至现状市政热力管道预留接口的一级供热管网:2×665m;厂内换热站至厂区各采暖建筑单体的二级供热管网:2×20m、2×60m、2×70m、2×50m。项目总投资24984.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9%。 | 1、废气:施工期运输供热管道等材料,应进行加固措施,并加盖篷布,以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同时对于施工弃土的运输也应加盖篷布,以避免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影响运输道路沿途的空气质量。及时对施工场地洒水,以保持其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每天定时洒水,减少扬尘。合理选择土石方堆场,不宜设置在厂区的上风向;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细颗粒散料要在施工场地做临时材料库进行封闭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本项目运营期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炉内脱硫+SNCR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的组合技术治理后通过80m烟囱排放,在烟道出口处布设1套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转运废气、筛破废气、原煤仓废气、灰库废气、渣库废气、石灰石粉仓废气及消石灰粉仓废气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干煤棚,定期洒水;煤炭输送采用封闭输煤栈桥,落料点设集气罩配套布袋除尘器;破碎筛分在封闭碎煤楼,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消石灰粉仓及卸灰管道均密闭,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灰库、渣仓采用卷帘门防护措施。控制进厂石灰石粉粒度,厂内不进行制粉。锅炉烟尘、SO2、NOx(以NO2计)排放执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汞排放《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表1新建燃煤电厂标准限值要求(0.02mg/m³);氨逃逸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表4脱硝系统有关工艺参数要求。项目转运、筛破、煤仓间、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消石灰粉仓有组织含尘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于排气筒高度未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故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厂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厂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1.0mg/m³限值。 2、废水:施工期锅炉房工程生产废水中含泥沙污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机械设备冲洗水由于含油,单独设清洗地点,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上述废水池均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防渗。施工废料、地表清除物等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或按规定处理,防止污染区域水环境。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防渗沉淀池和临时施工用房,并进行场地平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冷却水、热网循环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处理系统反冲洗废水全部进入脱硫除尘系统和冲渣系统,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厂内不建设事故水池。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路线和行驶速度,尤其在沿途穿过居民比较集中的路段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运营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声源无法根治的噪声,则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防护措施,其次应从传播途径及受声点进行防护,将环境噪声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施工材料如砂石料的储存管理,避免水土流失发生。施工生产用地,应撤离所有设施和部件,四周溢流砂浆的泥土全部铲除。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运至阿瓦提县生活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回收。一般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全部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除尘布袋送至阿瓦提县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灰渣全部外送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施工期要加强管理,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确定的施工范围,使用显著标志(如彩旗或彩色条带)加以界定。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应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期临时用地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应将0~30cm表层土收集单独堆放,竣工后,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恢复植被。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做好土方平衡,减少临时占地用量,减少露天堆放面积。施工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不得随意占用周围果园,根据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恢复原貌,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