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统领,做到“方向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坚持依法调查处置,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盘活处置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办法先行。制定《阿克苏地区闲置管理办法》。促进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批后监管,积极有效盘活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地区土地市场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部门合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低效、“僵尸企业”闲置土地认定、调查及处置等工作,采取多措施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推进园区“僵尸企业”出清、“腾笼换鸟”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