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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倡议书

2026/03/29 1.5w 阅读 524 点赞

全区各位农民朋友们、各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

大家好!时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正是一年农田废旧地膜清理回收季,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需要农民朋友的支持和参与。为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沃土,保护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我们郑重倡议:按照“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我做起,积极自觉清理回收农田废旧地膜,为携手建设美好家园不懈努力。

一、农田残膜危害大,争做环保明白人

地膜使用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但易造成农田“白色污染”。废旧地膜在土壤中,不易分解,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废旧地膜夹杂在农作物秸秆中影响饲草料质量和商品性;牲畜误食废旧地膜后,会阻隔食道影响消化,甚至死亡;废旧地膜散落在田边地头,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二、积极行动及时捡,勇当净土践行者

树立“谁使用、谁回收”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回收义务,在整地播种前,广大农民朋友要及时主动捡拾耕地中的废旧地膜,通过“机械作业+人工捡拾”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理残膜,做到“捡净、收尽、运走”,堆放时全部要遮盖完好。各乡镇(场)要积极组织集中清理行动,合理设立残膜临时堆放点,方便农户交运。做到废旧地膜应收尽收,确保回收处置率不低于85%。同时,欢迎大家监督违规使用、丢弃残膜行为,发现问题可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电话反馈,共同营造“人人关心残膜回收、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学法守法护耕地,依法回收显担当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规定,农田地膜使用者、回收再利用企业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田地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田地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科学选购达标地膜,源头减少污染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国家标准规定: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为不合格产品。广大农民朋友应在正规销售网点选购,在购买地膜时要查看产品合格证并索要发票妥善保管,不购买、不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非标普通地膜,从源头提升废旧地膜的回收率。

广大农民朋友们,残膜捡拾回收意义重大,事关粮食安全,更需要大家的理解、参与和努力。春播前、秋收后是农田残膜回收的关键时期,在此呼吁大家,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携手努力,从选用一卷标准地膜开始,从回收一片废旧地膜做起,各尽其责,主动清理农田废旧地膜,科学回收处理。同时,希望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科学使用农用地膜、主动清理农田废旧地膜、及时回收农田废旧地膜,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土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共同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地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997-2530182

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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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