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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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哈拉哈塘油田单井供水管网完善项目 | 本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区域以油气开采为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哈16-2注水井场新建4井式供水阀组1套;②新建哈7-19至哈16-2供水干线,长度4.8km;③配套建设防腐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输水规模为100t/d。项目总投资1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7.6%。 | 1、废气: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4、固废: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