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你公司申请,我局会同地区发改委、工信局于2024年3月11日组织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对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评估。通过听取你公司和清洁生产咨询机构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现场咨询等环节,形成了专家组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估意见。你公司按照专家组意见会同咨询单位对审核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经专家组复核,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位于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内塔河炼化公司南侧,是一家石油仓储企业,共有8个10万立方米外浮顶原油储罐,储存规模80 万立方米,塔河商储原油接卸依托位于塔河炼化公司厂内的雅库长输管道;供电、生活生产供水、蒸汽、生产污水、雨水、事故废水等公用工程设施依托塔河炼化公司,储存和输送的原油品种主要为塔河油田原油和顺北油田原油,周转量 160 万吨/年。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规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完成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修改完善后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实施。
二、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1个,其中包括9个无低费方案,2个中高费方案,方案总投资33.1 万元。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不但完善了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贮存设施,大大降低渗滤液泄露风险和污染土壤的风险,还可预计节约新鲜水 8760t/a,节约用电 0.3 万kW.h/a,节约蒸汽 1411t/a,折合节标煤 137.8tce,可综合减排二氧化碳344.35t/a,减排 VOCs0.47t/a,减排颗粒物 0.05t/a,综合节约资金19.95 万元/a。
三、你公司应按照方案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方案项目建设,待中/高费方案等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并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十三条的要求,将验收材料提交至我局和地区发改委。
四、你公司应将清洁生产理念和持续清洁生产纳入公司日常经营和生产管理,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将减污降碳、节能降耗、完善环境风险应对措施等作为企业持续清洁生产的重点,进一步加强节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以实现更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