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对口支援受援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减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投资劳动密集型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或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二是突出要素保障。强化民营经济用地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园区服务提升,积极作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各园区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对接民营企业用地需求,优先考虑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效率,积极落实土地供应管理和批后监管工作,对民营工业企业申请新建或改造原有厂房、增加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等方面,充分给予政策优惠。目前,各县市暂无此类用地需求。
三是做好用地审批。积极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单独选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2024年,涉及民企项目共计55个,其中6个项目系预审与规划选址;32个单独选址项目;17个项目包含在8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中。单独选址项目共涉及土地362.487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