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屠宰企业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安排,近期,地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防控诊断中心业务骨干,对辖区27家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了“四不两直”联合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以屠宰企业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官方兽医履职等内容为主,共检查27家企业,其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5家、牛羊定点屠宰企业17家、家禽定点屠宰企业5家。从检查结果来看,辖区内多数屠宰企业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资质,建立了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疫体系,生产经营秩序总体规范。本次检查发现问题54条,其中存在屠宰检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违规问题22条,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违规问题32条。立案处理3条,限期整改38条,现场整改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