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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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富满油田伴生气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 本工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富源联合站扩建一套50×104m3/d低压伴生气处理装置,配套建设土建、通信、供电、给排水、仪表等。项目建成后富源联合站新增伴生气处理量50×104m3/d。项目总投资6570.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 1、废气:运营期站场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H2S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输送至富源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站场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过滤吸附介质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生态:通过采取相应的动植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2 | 乌什县防渗改建阿克孢孜干渠延伸段改造项目 |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 | 乌什县水资源总站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对阿克孢孜干渠延伸段6.83km长渠道进行防渗改造,配套必要的分水、输水建筑物,提高渠道安全运行能力,配套渠系建筑物35座。项目建成后年可节水50.2万m³。项目总投资1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2.1%。 | 1、大气:施工现场采取苫盖、车辆清洗、分段施工等措施降低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区施工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无典型声源。 4、固废:施工期间清基、开挖土石方用于建筑物周围和渠顶宽度的回填,不能利用的选择合适的弃渣场堆放的方式;施工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外售综合利用或送乌什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使用所在村庄内的垃圾储运设施,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固废。 5、生态影响措施:工程采取尽量减少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使用完毕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护植被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