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阿克苏地区农药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优化地区营商环境,确保农药生产、销售企业运行安全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相关规定,现计划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举办农药经营人员从业资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5年11月底(为期6天,具体时间待审定培训机构后确定)
方式:培训采取自愿报名、集中授课的形式,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考试。
二、培训对象
阿克苏地区范围内销售和计划销售农药的生产经营企业、农药连锁企业及其代销网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药经营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农药安全使用要点》、《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办法》、《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农业投入品监督模块使用操作常识》、《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相关知识(最新版)》、《食用农产品常见病虫害防治方法及注意事项》、《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及相关预防知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农药使用常识。
四、其他事宜
(一)此次培训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参训学员须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能准确理解和传达农药商品包装使用说明与各项须知,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参训学员的筛选工作。
(二)此次培训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广泛参与,并于11月13日20:00前将本机构参与此次培训的具体方案发送地区农业农村局种植管理科,培训方案需含培训内容、食宿收费标准在内的全部内容(人数预计在350人左右,收费价格严格控制在1500元/人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权。
联系人:张东全,0997-2131109,18149971661
0997-2136822(传真)
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