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要求:“南疆四地州(包括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阿克苏市2025年3月企业招用员工申请社保补贴资料进行审核,3月企业社保补贴969人123.873688万元。其中:1.企业延续申请社保补贴921人118.122291万元(2023年延续40家企业458人56.720305万元;2024年延续87家企业432人57.781646万元;2025年1到2月延续15家企业31人3.62034万元)。2.2025年3月新增人员23家企业48人5.751397万元。经企业申报、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反映。
公示受理电话:0997-2180390、2122004
附件1:阿克苏市2025年3月新增人员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
附件2:阿克苏市2025年3月(2023年延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
附件3:阿克苏市2025年3月(2024年延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
附件4:阿克苏市2025年3月(2025年1月延续)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
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