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KA000/2025-00005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
2025-04-08 16:34 |
| 文 号 : |
阿市政通〔2025〕4号 |
成文时间 : |
2025-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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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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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消耗图斑工作指南(试行)》,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第一批30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4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阿克苏市水韵路56号,联系人:艾克帕尔·艾拜,联系电话:15739772300)。 附件:阿克苏市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表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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